紫牛问政|公共楼梯竟“变”私人领地?宿迁沭阳不动产登记引质疑
紫牛问政|公共楼梯竟“变”私人领地?宿迁沭阳不动产登记引质疑
紫牛问政|公共楼梯竟“变”私人领地?宿迁沭阳不动产登记引质疑近日,宿迁市沭阳县市民仲女士向扬子晚报紫牛问政栏目反映(fǎnyìng),建陵商都11号楼的某商家竟试图将公共楼梯封堵(fēngdǔ)以作私用,更令人诧异的是,经查询发现,这处(zhèchù)公共楼梯竟已被登记在该商家的不动产权证上。仲女士质疑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存在工作疏漏,要求撤销这一明显有误的登记,但(dàn)多轮反映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。为此,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赶赴现场展开实地调查,并就该情况采访(cǎifǎng)了(le)相关(xiāngguān)部门。
公共楼梯其中一个出口(chūkǒu)已被砖墙封堵
市民反映:公共楼梯竟被(bèi)登记为私人产权,希望撤销
仲女士告诉记者(jìzhě),建陵商都(shāngdōu)是沭阳县规模较大的(de)一个商贸城,建成已有十多年。她在11号(hào)楼拥有一间门面,即263号商铺。11号楼1至4层为商户经营区域,上方则是高层住宅楼。在这四层的商业(shāngyè)门面中,每隔十余间就设有一个公共楼梯,供商户和顾客通行。仲女士的263号商铺与隔壁的262号商铺之间,就有一个这样(zhèyàng)的公共楼梯。
然而,到了2024年,仲女士发现隔壁262号商户打算将一楼通往二楼的楼梯间封闭,以作(yǐzuò)私用,她随即进行了阻止。但对方却出示了不动产登记证,上面显示该楼梯在(zài)其产权面积(miànjī)范围内(nèi)。“即便如此,我也不能让他(tā)封起来,这是大家共用的安全通道,也是消防通道,万一发生火灾,大家怎么(zěnme)逃生呢?”仲女士气愤地说,“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怎么能把(bǎ)公共楼梯登记到他的私人房产面积里呢?这简直太荒谬了!”
沃(wò)先生不动产登记证上包含楼梯间
仲(zhòng)女士表示,她和隔壁商户的产权人都是通过拆迁分得的门面房。对方(duìfāng)原本拥有两间相邻门面,面积(miànjī)仅40多平方米,且此前(cǐqián)未办理不动产登记(dēngjì)证。但在2021年对方办证时,竟将公共楼梯纳入了产权面积。“在整个商贸城里,就他一家如此特殊,能把公共楼梯登记进不动产证里,我觉得不动产登记部门有很大问题。”仲女士说道。
仲女士调取(diàoqǔ)的原始规划图
“现在二楼是淘宝直播店铺、三楼和四楼是洗浴中心,他们是租户,即便有意见也无可奈何。”仲女士告诉记者,她还(hái)专门到相关(xiāngguān)部门调取了原始规划图,图上明确显示该楼梯为安全通道。为此,她已将此情况向(xiàng)沭阳县多部门反映,但始终未得到解决。“之前(zhīqián)开发商提出给我(wǒ)点钱让我别再投诉,我没同意。县住建局的人也来(lái)过,说既然已经办到不动产登记证(dēngjìzhèng)里,就别管这个闲事。我觉得这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错误登记,希望有关部门能撤销。”仲女士说道。
记者探访(tànfǎng):争议确实存在,被投诉方也觉得很冤枉
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,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赶赴现场展开实地调查,发现确实存在公共楼梯被(bèi)登记为私人产权并引发争议的现象。11号(hào)楼商业门面呈四方形布局,262号与263号商铺位于拐角处,262号面向北,263号面向东面。记者看到,该(gāi)公共楼梯原本有两个出口与外界相通,其中一个出口在262号商铺处,现已被用砖墙封闭;另一个出口位于一家水果店(shuǐguǒdiàn)处,目前处于(chǔyú)敞开状态。
261号和262号商铺同属于沃(wò)先生夫妇,现出租给(zūgěi)他人开设药店(yàodiàn)。仲女士将自己的263号门面租给了一家水果店,该(gāi)商铺与公共楼梯相连。目前,楼梯很少有人通行,楼梯下方空间处于水果店管理之下,用于摆放厨房用品。
仲女士告诉记者,隔壁商户原本打算将楼梯(lóutī)在二楼处(chù)进行隔断,再封闭(fēngbì)通往她家的门,之后打开通往药店的门,这样楼梯间就与药店连为一个独立的空间。“但(dàn)我坚决(jiānjué)反对,所以对方也没能实现。”仲女士同时表示,只要撤销了对方不动产登记的错误信息,自己愿意(yuànyì)让租户(zūhù)退出目前占用的公共楼梯下方空间。记者走访时发现,建陵商都多家商户也知晓此事,大家都觉得将公共楼梯登记在私人名下不合适,既妨碍行人通行,也存在安全隐患。
记者随后(suíhòu)联系上楼梯产权方沃先生。“不动产登记证办好后,其实(qíshí)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是把楼梯间划进来了(le),我们也不懂。”说起此事,沃先生也觉得很冤枉,“虽然登记证上显示楼梯属于我,但现在因为对方不让封闭,我也无法(wúfǎ)使用,而是相邻(xiānglín)那家租户在临时使用。”沃先生表示,关于此事,他打算向法院起诉,要回使用权。
沃先生(xiānshēng)(xiānshēng)介绍,拆迁时,他实际应拿的门面房面积(miànjī)不足现有的门面房面积,“我(wǒ)(wǒ)的面积是不够两间门面的,后来我用一套住宅跟开发商进行了置换。”他猜测后来将(jiāng)楼梯纳入他的房产面积,可能是为了弥补其面积不足的部分,但具体情况他并不了解。沃先生表示,现在的情况让他也很痛苦,“我也想能重新分配给我两间正规门面房。”他也承认开发商在此事上存在问题。记者(jìzhě)走访建陵商都物业时被告知,该(gāi)商业体开发商宿迁市长江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不在国内,开发公司也无人上班。
相关部门(bùmén)回应:仍未解公共楼梯产权登记谜团
5月13日,记者(jìzhě)前往沭阳县住建局进行采访,被告知所有采访需领导向(xiàng)县委宣传部报备后方可回复。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让记者等待,然而(ránér)40分钟过去(guòqù)了,记者仍未得到回复,随后记者赶到沭阳县宣传部。
在宣传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,沭阳县住(zhù)建局房产中心副主任接受了记者(jìzhě)采访。他表示,此前住建局确实接到(jiēdào)过相关投诉,“当时接到的投诉是反映消防通道(xiāofángtōngdào)被登记在不(bù)动产登记证上,我们到现场进行了查看,发现并非消防通道。”他还向(xiàng)记者出示了一份专家论证报告,报告显示论证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,专家依据建陵商都11栋竣工图,结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与(yǔ)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作出(zuòchū)认定,该楼梯间不具备消防疏散条件,不是整个商场的消防疏散楼梯。
在记者询问商场消防疏散通道和(hé)公共楼梯数量(shùliàng)和具体位置时,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需向其他部门了解,房产中心对此(duìcǐ)并不清楚。该工作人员也承认该楼梯确实属于公共楼梯,当记者追问是否(shìfǒu)将此事反馈给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所属的(de)(de)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,他表示没有,“我们接到的是反映消防通道的问题,我们只负责我们的事,各司其职。”
根据相关规定,房屋登记机构(jīgòu)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,并进行实地查看。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有没有(yǒuméiyǒu)认真审查资料?有没有向相关人员进行询问(xúnwèn)和实地现场勘察?为何会(huì)将公共楼梯登记在私人产权面积范围内?由于接近下班时间,记者未能及时(jíshí)采访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。宣传部(xuānchuánbù)工作人员表示,会将这些问题反馈给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尽快给记者回复。
然而,奇怪的是,此后记者多次向(xiàng)沭阳县宣传部工作人员(gōngzuòrényuán)询问此事进展,对方(duìfāng)电话不接,消息也不回。5月26日,记者电话联系上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(guīhuàjú)办公室,工作人员记录后表示会向领导汇报,但仍然称需要向宣传部报备,建议记者还是与宣传部对接。
目前,这起涉及公共楼梯被登记为私人产权的事件,仍存在(cúnzài)诸多疑问。公共楼梯产权归属不仅关乎(guānhū)通行权益,更涉及公共安全。沭阳县自然资源和(hé)规划局后续调查(diàochá)和回复情况,记者将持续关注,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协作,解决争议,保障公众权益。
扬子晚报/紫牛(zǐniú)新闻记者 陈勇

近日,宿迁市沭阳县市民仲女士向扬子晚报紫牛问政栏目反映(fǎnyìng),建陵商都11号楼的某商家竟试图将公共楼梯封堵(fēngdǔ)以作私用,更令人诧异的是,经查询发现,这处(zhèchù)公共楼梯竟已被登记在该商家的不动产权证上。仲女士质疑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存在工作疏漏,要求撤销这一明显有误的登记,但(dàn)多轮反映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。为此,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赶赴现场展开实地调查,并就该情况采访(cǎifǎng)了(le)相关(xiāngguān)部门。

公共楼梯其中一个出口(chūkǒu)已被砖墙封堵
市民反映:公共楼梯竟被(bèi)登记为私人产权,希望撤销
仲女士告诉记者(jìzhě),建陵商都(shāngdōu)是沭阳县规模较大的(de)一个商贸城,建成已有十多年。她在11号(hào)楼拥有一间门面,即263号商铺。11号楼1至4层为商户经营区域,上方则是高层住宅楼。在这四层的商业(shāngyè)门面中,每隔十余间就设有一个公共楼梯,供商户和顾客通行。仲女士的263号商铺与隔壁的262号商铺之间,就有一个这样(zhèyàng)的公共楼梯。
然而,到了2024年,仲女士发现隔壁262号商户打算将一楼通往二楼的楼梯间封闭,以作(yǐzuò)私用,她随即进行了阻止。但对方却出示了不动产登记证,上面显示该楼梯在(zài)其产权面积(miànjī)范围内(nèi)。“即便如此,我也不能让他(tā)封起来,这是大家共用的安全通道,也是消防通道,万一发生火灾,大家怎么(zěnme)逃生呢?”仲女士气愤地说,“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怎么能把(bǎ)公共楼梯登记到他的私人房产面积里呢?这简直太荒谬了!”

沃(wò)先生不动产登记证上包含楼梯间
仲(zhòng)女士表示,她和隔壁商户的产权人都是通过拆迁分得的门面房。对方(duìfāng)原本拥有两间相邻门面,面积(miànjī)仅40多平方米,且此前(cǐqián)未办理不动产登记(dēngjì)证。但在2021年对方办证时,竟将公共楼梯纳入了产权面积。“在整个商贸城里,就他一家如此特殊,能把公共楼梯登记进不动产证里,我觉得不动产登记部门有很大问题。”仲女士说道。

仲女士调取(diàoqǔ)的原始规划图
“现在二楼是淘宝直播店铺、三楼和四楼是洗浴中心,他们是租户,即便有意见也无可奈何。”仲女士告诉记者,她还(hái)专门到相关(xiāngguān)部门调取了原始规划图,图上明确显示该楼梯为安全通道。为此,她已将此情况向(xiàng)沭阳县多部门反映,但始终未得到解决。“之前(zhīqián)开发商提出给我(wǒ)点钱让我别再投诉,我没同意。县住建局的人也来(lái)过,说既然已经办到不动产登记证(dēngjìzhèng)里,就别管这个闲事。我觉得这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错误登记,希望有关部门能撤销。”仲女士说道。
记者探访(tànfǎng):争议确实存在,被投诉方也觉得很冤枉
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,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赶赴现场展开实地调查,发现确实存在公共楼梯被(bèi)登记为私人产权并引发争议的现象。11号(hào)楼商业门面呈四方形布局,262号与263号商铺位于拐角处,262号面向北,263号面向东面。记者看到,该(gāi)公共楼梯原本有两个出口与外界相通,其中一个出口在262号商铺处,现已被用砖墙封闭;另一个出口位于一家水果店(shuǐguǒdiàn)处,目前处于(chǔyú)敞开状态。

261号和262号商铺同属于沃(wò)先生夫妇,现出租给(zūgěi)他人开设药店(yàodiàn)。仲女士将自己的263号门面租给了一家水果店,该(gāi)商铺与公共楼梯相连。目前,楼梯很少有人通行,楼梯下方空间处于水果店管理之下,用于摆放厨房用品。
仲女士告诉记者,隔壁商户原本打算将楼梯(lóutī)在二楼处(chù)进行隔断,再封闭(fēngbì)通往她家的门,之后打开通往药店的门,这样楼梯间就与药店连为一个独立的空间。“但(dàn)我坚决(jiānjué)反对,所以对方也没能实现。”仲女士同时表示,只要撤销了对方不动产登记的错误信息,自己愿意(yuànyì)让租户(zūhù)退出目前占用的公共楼梯下方空间。记者走访时发现,建陵商都多家商户也知晓此事,大家都觉得将公共楼梯登记在私人名下不合适,既妨碍行人通行,也存在安全隐患。
记者随后(suíhòu)联系上楼梯产权方沃先生。“不动产登记证办好后,其实(qíshí)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是把楼梯间划进来了(le),我们也不懂。”说起此事,沃先生也觉得很冤枉,“虽然登记证上显示楼梯属于我,但现在因为对方不让封闭,我也无法(wúfǎ)使用,而是相邻(xiānglín)那家租户在临时使用。”沃先生表示,关于此事,他打算向法院起诉,要回使用权。
沃先生(xiānshēng)(xiānshēng)介绍,拆迁时,他实际应拿的门面房面积(miànjī)不足现有的门面房面积,“我(wǒ)(wǒ)的面积是不够两间门面的,后来我用一套住宅跟开发商进行了置换。”他猜测后来将(jiāng)楼梯纳入他的房产面积,可能是为了弥补其面积不足的部分,但具体情况他并不了解。沃先生表示,现在的情况让他也很痛苦,“我也想能重新分配给我两间正规门面房。”他也承认开发商在此事上存在问题。记者(jìzhě)走访建陵商都物业时被告知,该(gāi)商业体开发商宿迁市长江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不在国内,开发公司也无人上班。
相关部门(bùmén)回应:仍未解公共楼梯产权登记谜团
5月13日,记者(jìzhě)前往沭阳县住建局进行采访,被告知所有采访需领导向(xiàng)县委宣传部报备后方可回复。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让记者等待,然而(ránér)40分钟过去(guòqù)了,记者仍未得到回复,随后记者赶到沭阳县宣传部。
在宣传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,沭阳县住(zhù)建局房产中心副主任接受了记者(jìzhě)采访。他表示,此前住建局确实接到(jiēdào)过相关投诉,“当时接到的投诉是反映消防通道(xiāofángtōngdào)被登记在不(bù)动产登记证上,我们到现场进行了查看,发现并非消防通道。”他还向(xiàng)记者出示了一份专家论证报告,报告显示论证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,专家依据建陵商都11栋竣工图,结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与(yǔ)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作出(zuòchū)认定,该楼梯间不具备消防疏散条件,不是整个商场的消防疏散楼梯。

在记者询问商场消防疏散通道和(hé)公共楼梯数量(shùliàng)和具体位置时,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需向其他部门了解,房产中心对此(duìcǐ)并不清楚。该工作人员也承认该楼梯确实属于公共楼梯,当记者追问是否(shìfǒu)将此事反馈给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所属的(de)(de)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,他表示没有,“我们接到的是反映消防通道的问题,我们只负责我们的事,各司其职。”
根据相关规定,房屋登记机构(jīgòu)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,并进行实地查看。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有没有(yǒuméiyǒu)认真审查资料?有没有向相关人员进行询问(xúnwèn)和实地现场勘察?为何会(huì)将公共楼梯登记在私人产权面积范围内?由于接近下班时间,记者未能及时(jíshí)采访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。宣传部(xuānchuánbù)工作人员表示,会将这些问题反馈给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尽快给记者回复。
然而,奇怪的是,此后记者多次向(xiàng)沭阳县宣传部工作人员(gōngzuòrényuán)询问此事进展,对方(duìfāng)电话不接,消息也不回。5月26日,记者电话联系上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(guīhuàjú)办公室,工作人员记录后表示会向领导汇报,但仍然称需要向宣传部报备,建议记者还是与宣传部对接。
目前,这起涉及公共楼梯被登记为私人产权的事件,仍存在(cúnzài)诸多疑问。公共楼梯产权归属不仅关乎(guānhū)通行权益,更涉及公共安全。沭阳县自然资源和(hé)规划局后续调查(diàochá)和回复情况,记者将持续关注,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协作,解决争议,保障公众权益。
扬子晚报/紫牛(zǐniú)新闻记者 陈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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